野外地质工作主要安排在春、夏、秋三个季节进行(4月至11月)。

  • 地质找矿路线调查、地表矿山工程施工、采样、坑探工程及钻孔的地质编录,以及野外资料的初步整理和处理,均由公司专业人员负责实施。

  • 钻探工程根据项目需要,以合同形式委托地质勘探队或其他专业地质机构承担,具体承包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。

  • 地球物理勘探工作由签约的专业地球物理勘探队伍负责实施。

  • 样品处理工作在破碎车间进行;化学分析及实验室检测工作以委托方式,由中央化验室(ЦКЛ)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认可实验室承担。

  • 在开展野外地质工作之前,将首先对项目区域进行踏勘和初步调查,重点了解区域地质条件以及地形、地貌和水文地理情况,从而对整个许可证区形成总体认识,并为今后合理规划和建设区域地质勘查基础设施提供依据。

  • 所有工作均严格按照《项目设计文件》、工作计划以及有关职业安全、卫生和环境保护的组织技术措施执行。